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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深建设〔201838

各区住建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各施工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企业自查与准备工作

  我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含发文之日起申请新增)的建筑业企业(附件2)应当立即开展自查,按照附件567表格所列的核查项,迅速完善三库一平台中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附件3要求提交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按附件4要求提交材料。企业将上述材料于2018914日至1025日提交至相应核查部门,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核查工作分工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附件8,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市核准总包二级资质之前的企业),由省住建厅建设信息中心负责信息核查,联系电话020—87250708。市区住建部门按照附件2分工,受理并核查企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核查收件地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一楼窗口,收件时间:工作日下午1400--1800。各区住建局、大鹏新区城建局(以下简称各区住建部门)的收件地点和时间由各区住建部门自定,并负责各自对外告知。

  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本次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各区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合理调配核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核查工作,保障核查工作有序进行。各区住建部门应于20181115日前完成核查工作。对核查发现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要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应依法撤回相应资质。请各区住建部门于1120日前将本次核查工作情况(企业总数、核查家数、符合数量、下发责令整改书等)报市住建局设计处。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2.我市核查企业名单及相应核查部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核查材料清单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核查材料清单

   5.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

   6.企业基本信息表

   7.技术负责人基本信息

   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查的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88

  (联系电话:83788014